为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提升案件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的促进作用,近日,桐梓县检察院采取举措,切实增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效。
我院制定出台《案件质量“四维评鉴”办法(试行)》,对九类重点案件以“网上评”,“网下对照评”、“适时介入评”、“第三方参与评”四个维度进行办案质量综合评查,将重心集中于运用评查结果提高执法办案的实效上。
据介绍,该办法以“亮明争议、借鉴反思、充分探讨、提高改进”为原则,通过案件评鉴活动的开展,对检察官办案履职情况、案件质效、司法技能、质量控制机制、主观能动性等影响案件质量的要素予以评析,并以开展讨论交流和特邀专家点评的形式,让办案人员相互切磋,学习借鉴,总结经验。
办法规定,个别特殊案件,可特别地以评鉴人介入案件办理过程实时审评的方式及时、动态、科学地得出评鉴结果。同时,办法还把办案部门的案件质量管理水平、案件质量控制机制纳入评查体系,围绕案件质量对整个办案活动进行全面考评,力求从源头上找出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和短板,查缺补漏,严防严控。
对评鉴结果,视评定的等级情况,采取“借鉴”、“鉴赏”、“敦促”、“戒勉”四种形式对案件承办人予以表扬或督促。也通过归纳和分析,找出规律性、倾向性的问题、原因和对策,为解决共性问题提炼可操作性的意见和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该工作办法的推行,有利于案件评查工作模式真正发挥出实效,真正以影响案件质量的源头治理为抓手,提升该院整体执法办案水平。(李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