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7日在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石子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毕节检察工作繁重而艰巨,面临维护稳定压力倍增、自身改革任务叠加、大数据应用倒逼科技强检等多重挑战。在中共毕节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八大以来历次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113攻坚战”总体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呈现出新面貌。
一、beat365体育亚洲网址_365bet正网平台_365bet亚洲网址
主动融入试验区工作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加快发展的期盼,始终坚持把服务经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履职根本,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助力试验区“五大发展”。
依法维护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围绕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检察工作新要求,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传销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2人,提起公诉109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暨廉政文化进商会等活动,组建微信群,设立联系点,召开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等为主题的“两长”座谈会,制订《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十七条措施》,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积极服务精准扶贫,保障共享发展。坚持把服务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紧盯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挤占、挪用、截留、虚报冒领惠农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43人。加强与民生资金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开展实地走访、预防宣讲和干部约谈,帮助完善村务、财务制度,建立协作机制,促成民生资金信息公开,夯实“113攻坚战”基础。
深化生态检察工作,保障绿色发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聚焦试验区“生态建设”主题,拓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立案查办水利、国土、生态文明家园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88人;批准逮捕生态领域刑事案件45人,提起公诉100人。向有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53件,督促补植林木132万余株、补植复绿7000余亩,促成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问题整改37个。
二、积极参与平安毕节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和谐安康的期盼,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276件6057人,批准逮捕3012件41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216件5772人,提起公诉3097件4274人。密切关注社会舆情、治安动态、热点敏感问题,积极参与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从严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2953人,提起公诉2986人,高效办理了解燕平等10人走私、运输、贩卖、非法持有毒品案,胡永新等33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聂祥故意杀人案等一批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大、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大案件。
切实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依法严惩性侵、拐卖、遗弃未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贩毒等犯罪;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落实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特殊制度。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126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促进其更好回归社会。注重妇女权益保护,依法批准逮捕强奸、猥亵妇女、强迫妇女卖淫等犯罪407人,提起公诉416人,快捕快诉杨某等21人强奸案,有效平息社会舆论。依法保护农民工维权,支持起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1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治理。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强化远程视频接访,依法处理来信来访712件次,检察长接待群众131人次,连续三年保持涉检进京“零上访”。认真做好“百日基层遍访”及喜迎十九大系列维稳活动,落实诉访分离、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措施,深入基层听民情解民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无理缠访、闹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批准逮捕13人,提起公诉15人。深化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3件,开展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73件,发放赔偿金40.5万元、救助金152万元,刑事和解后不捕498人、不诉561人,同比上升22.7%、43.8%。
三、依法惩治预防职务犯罪,着力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风清气正的期盼,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紧跟反腐败斗争形势需要,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优势,凝聚办案合力,快速突破大要案、深挖窝窜案。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5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22人、渎职侵权犯罪31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100余万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芈大伟,毕节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常瑜,毕节市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云龙等22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被依法查处。深入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大方县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林刚滥用职权、受贿案,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刘云军、分局长蒋劲松、欧阳杰等人滥用职权、受贿案等发生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微型企业扶持资金申报补助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90人,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42人,立案侦查“围猎”干部的行贿犯罪27人,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率100%。
坚持标本兼治、依法防腐,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在有关行业和国企开展预防工作,帮助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深入43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开展预防调查59次,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7件,推动项目资金规范运行。认真撰写惩防职务犯罪年度和专题报告,剖析发案特点,提出对策建议,得到市、县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肯定性批示31次。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万余人次,2家单位和1名个人被查出有行贿记录。扎实开展“检察蓝”+“邮政绿”预防共建活动,充分利用邮政投递人员“走千家系万户”的优势,进行形式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900余场次。
四、突出狠抓对内对外两个监督,深入推进法治毕节创建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紧紧围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坚持排除非法证据规则,健全冤错案件防范、纠正机制,全面客观审查判断证据,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09件;对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727 人、不起诉17人,对刑事案件一审判决提出抗诉20件。依法监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09人提出监督意见。依法查办监管环节司法人员职务犯罪5件8人,立案数位列全省第一。办理民事申诉案件157件,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6件,对民事行政审理程序、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97件。推进非诉行政检察监督,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1214件,行政机关采纳率76.7%。
主动接受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定期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等重大活动,真心实意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配合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完善案件信息公开,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98件、程序性信息6138件,公开法律文书2865件,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检察工作更加高效有力。充分保障律师职业权利,检律良性互动更加务实紧密,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保护律师权利示范单位”称号。
五、完善检察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建设公正高效检察制度的期盼,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更加凸显。
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职能划转、机构人员转隶的对接融合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全面完成司法体制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统一管理,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进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办案资源,推行随机分案、办案智能辅助、案件质量网上评查,同步建立绩效考核和司法业绩档案制度,办案主体地位和亲历性日益彰显,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入额院领导带头直接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亲自出庭指控犯罪,员额检察官年人均办案量同比增长近1倍,审查逮捕周期平均缩短28.5%,审查起诉周期平均缩短23.3%,办案准确率100%。
公益诉讼试点成效显着。顺利完成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改革任务,毕节检察机关五个集体、九名个人获省检察院表彰。试点期间,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3条,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3件,追回价值5000万元国有建设用地,挽回国有矿藏资源损失2600余万元,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3万余亩,被关停、整治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和污染企业16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17件行政公益诉讼均胜诉,为公益诉讼制度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毕节“样本”,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017年8月,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在大方召开。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诉权的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健全命案、重特大毒品案件、职务犯罪等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类案推送、结果比对、数据分析等功能,强化提起公诉前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的审查把关。着眼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推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轻刑快办案件量占办案总数的20%以上,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建议1865次、量刑建议3768次。坚持推进庭审实质化,开展庭审多媒体示证58件次,申请通知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等出庭78件次,庭审效率和当庭指控犯罪能力明显提升。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的期盼,从严从实教育管理队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工作根基。
坚持把提升综合素能作为重要任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示范党组”专项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干警“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主动适应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要求,积极应对“能力不足”“本领落后”,推行条线结合的多元化培训模式。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举办全市检察机关第二届“检察杯”篮球运动会,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赫章县检察院被表彰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检牢牢抓在手中。严格落实 “两个责任”,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聚焦最高检巡视“回头看”和省院巡视反馈意见,探索开展系统内巡察,持之以恒正风肃己,出台各类整改措施79条,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49个。
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固本工程。建成毕节市检察大数据综合服务中心、多功能检务公开大厅、智能化检委会会议室,推进办公办案、远程提讯、远程出庭技术平台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信息beat365体育亚洲网址_365bet正网平台_365bet亚洲网址
技术协助办案数位居全省第一。建成两级院门户网、两微一端“三位一体”检察新媒体阵地,传播检察正能量、唱响检察好声音。办案和技术用房功能建设不断深化,市院司法警察训练基地被省检察院授牌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训练基地。
2017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临市检察院调研指导,为检察机关加速推进基础设施、信息化和检察队伍建设提要求解难题,提振了全市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精气神。我们更新思路,细化实化“十三五”时期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架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做好新时期全市检察工作谋划了蓝图;我们履职尽责,各项工作稳中求进,核心检察业务数据始终位列全省前茅,刑事执行检察、公诉司法裁量及办案机制创新等工作被省检察院交流推广,形成了多项“毕节经验”,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我们守土有责,扎实推动依法治市,“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得到贵州日报和《检察正义网》专题报道;我们紧扣时代脉搏,连续三次召开大数据应用推进会,集群智、明路径,为“智慧检务”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提高政治站位,聚力创新打赢“113攻坚战”,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理论根基,党建调研文章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一等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精耕细作后收获的检察硕果,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长期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试验区法治建设的需求相比,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新发展理念学习研究不够深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存在差距;二是与深入实施检察改革相适应的配套制度、检察权运行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三是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将迎来毕节试验区建成3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征程更要有新作为。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以及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分析全市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工作预见性,牢牢把握政法工作“三大任务”,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为试验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扎实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等各类民生领域专项检察工作,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平安毕节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信息等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是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深化对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的认识,立足法律监督,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新的反腐败格局中的职能定位,强化职务犯罪诉讼监督,加大扶贫、民生、生态等领域职务犯罪追诉力度,加强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建设。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建立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好中央各项重大司法改革部署,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与改革相适应的业务、组织管理和制度机制体系,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五是加强诉讼监督与自身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找准新时代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点和增长点,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强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持续深化申诉检察监督,依靠群众实施法律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
六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强化检察人员分类教育培训,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定力抓好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水平。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从战略全局高度对党和国家事业作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我们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努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小康美丽毕节新征程作出新的贡献!
附
有关用语说明
“两长”座谈会:即检察长、董事长或总经理座谈会,目的是通过座谈,增进企业家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共同探讨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听取企业家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指为突出打击治理通讯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和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手机恶意程序、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的专项行动。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
合适成年人到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国家司法救助:指国家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通过诉讼无法得到有效赔偿且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其他当事人,采取以适度发放救助金为主的辅助性救济制度。
非诉行政检察监督:指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以及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职权的法律监督活动。
检察官权力清单:指贵州省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制定的省、市、县三级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职责权限清单,目的是明确检察官职责权限,有效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
公益诉讼试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毕节被贵州省检察院确定为可以开展试点的地区之一。
庭审多媒体示证:指在公诉人出席法庭时,运用计算机、投影仪、播放器及相关多媒体技术,直观展示案件证据的一种示证方式,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智慧检务:指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高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服务、决策的智能化水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一种全新检务运营模式。
政法工作“三大任务”: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