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物处理和监管贯穿刑事诉讼始终,事关司法公信力,织金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案物并重”,不断提升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水平。2021年以来,407万余元涉案财物均实现案结物清、明明白白。
高位统筹,打造闭环,着眼长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织金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涉案财物管理,自觉站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牢牢把握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在执法办案、推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办案与处置涉案财物并重,从执法理念、工作机制、与监委公安法院会商研判、涉案财物管理室构建、追赃挽损、流程监管、上缴国库或返还当事人等系列环节,打造涉案财物闭环管理链。
把握关键,入出有序,动态管理
做好全流程监管,一是实行查封、扣押、冻结、处理与保管相分离的原则。明确专门的涉案财物管理员,负责涉案财物的审核、接收、管理和信息录入,对收到的物品、单据建账设卡,做到一案一账、账实相符。二是严格入库关。在接收涉案财物时认真审查立案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是否齐全;物品、单据等是否在3日之内移送;涉案财物的名称、数量、特征与清单是否吻合;查封扣押冻结手续、交款凭证等材料是否齐备等,并做好办案系统的入库登记。三是严格出库关。盯住关键节点,明确办案部门在审结、裁判等节点的职责和案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案管部门根据诉讼进程,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处理涉案财物,严格审查、准确移交,确保出库规范、款随案清、物随案结。四是严格动态管理。制定台账,对每项涉案财物的特征、移交人、接收人等均作详细登记,全过程均可查询、可追溯。
压实责任,多措并举,突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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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涉案财物“扣得准、管得紧、出得对”。案管部门充分发挥枢纽统筹作用,案件类型、办理期限、法律文书是否齐备、上缴国库金额多少、是否要返还当事人等事项,被时刻摆在案头、抓在手头。通过受案审查、查阅文书、办案期限预警、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持续做好对涉案财物的追踪监督、风险预警提示、处理完毕后向办案部门反馈。每半年联合计财、机关纪委对涉案财物的合规情况、是否存在廉政风险等开展专门督察,促进涉案财物管理合规、处置及时。